長春市為全面加強空氣污染防治,長春市制定了《長春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》,并主要采取三方面措施,確保城區空氣環境質量得到改善。
環境監測數字顯示,今年初長春市出現霧霾天氣、重污染天氣主要集中在一、二月份,其中1月份僅有3天為良級天氣。環保專家分析,造成空氣污染的主要原因是:極端不利的污染擴散條件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增長、本地污染和區域污染疊加。據了解,長春市能源結構單一,主要以燃煤為主。目前,煤炭占全市一次能源比例為81.2%,高出全國平均10個百分點。
因此,長春市從控制燃煤總量入手,實施加快推進清潔能源替代工程。通過劃定“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或限制區”等方式,積極推廣“煤改氣”,盡快提高天然氣、電等清潔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使用比例。目前,市發改委、公用局、環保局等部門已研究擬定了“煤改氣”工作方案,今年,將選取10座小鍋爐進行“煤改氣”試點,2014年將全面鋪開。大力發展集中供熱和熱電聯產供熱。減少分散供暖鍋爐房,提高燃煤熱效率和污染物處理率,減少燃炭使用量。爭取到2017年,集中供熱率由目前的80%提高到90%。
除大型集中供熱鍋爐外,市區內禁止新上燃煤鍋爐。今年5月,市政府下發了《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防治空氣污染的通告》(第1號),規定市轄區范圍內禁止新上40噸以下燃煤鍋爐,現有40噸以下燃煤鍋爐將分期分批逐步淘汰。同時市里設立多個工作組,將有關責任分解落實到各縣(市)區、開發區和各企業,實行屬地負責、目標管理。通過縱向協調、橫向聯合,建立黨委領導、政府主導、部門協作、群防群治的協調運行機制。實施目標考核。市政府對有關部門,各縣(市)區、開發區工作進展情況,分期檢查考核,及時發布各縣(市)區、開發區空氣環境質量狀況,順次排名,逐一通報,并納入年度環保目標責任制。